| 省外办为享受保健的离退休干部换发保健证 |
| 发布日期:
2011-
12-
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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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省外办根据省保健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换发<山东省省直保健>证的通知》(鲁健办发〔2011〕15号)文件要求,为了更全面的做好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障,在办领导的亲自关心督办下,我办秘书处及时为享受保健的离退休干部换发了新一代保健证。
省外办领导强调,离退休干部的保健证换发工作是加强离退休干部保健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提高我办老干部的保健服务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老干部工作者和公费医疗管理人员都要高度重视,确保老干部换发保健证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新版保健证采用了带CPU芯片和磁条的智能卡,可以实现在保健定点医疗机构保健就医挂号、就诊、结算、查询“一卡通”,极大方便了离退休干部的就医,得到了我办离退休老干部的一致欢迎和好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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